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制度,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它以个人账户制运作,缴费完全由参加人承担,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根据国务院文件部署,国家于2022年底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并于2024年12月15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实施细则明确,参加人需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方可自愿加入个人养老金。
缴费规则与投资方式
参加人可在信息服务平台或指定商业银行渠道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该账户开设资金账户。缴费上限:每人每年缴纳额度上限为人民币12000元,超出部分不享受个人养老金优惠待遇。缴费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累积,年度额度按自然年度计算。资金账户实行封闭管理,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用于登记个人缴费、投资、余额等信息。
投资方式:参加人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可将账户资金投入合规的养老产品。政策允许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公募基金(含养老目标基金等)、商业养老保险等多种产品。例如,近年来推出的“养老目标基金”即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可投标的产品之一,它采用目标日期或目标风险的稳健配置策略,鼓励长期持有。投资收益全部滚存至账户,参与人在退休后才能领取,不再复投。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行递延纳税优惠。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个人养老金缴费环节按每人每年12000元额度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收益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时不并入综合所得,按3%税率单独计征。换言之,参加人在缴费当年即可享受税前扣除(最多12000元),实际缴费后延迟缴税;后期账户收益免税增长;退休领取时统一按3%征税。
领取方式
个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包括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参照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等情形。一般按月领取时,可选择“计发月数”方式(参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定总月数)逐月领取,也可选择自定领取月数或固定月额领取,领完为止;选择分次领取时,需选择确定领取期限和次数,届时将账户资金分批划拨。可见,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灵活多样,既可视作类年金按月发放,也可根据需要选择一次性提取或分期领取。
制度
缴费主体
缴费方式
税收优惠
领取方式
基本
养老保险
单位和个人
按比例强制缴费
无个人缴费税前扣除;企业缴费享税前扣除等
按月领至去世
企业年金
企业和职工
企业与职工共同缴费(自愿)
缴费时可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免;退休时按规则缴税
可月领或一次性领取
个人
养老金
个人自愿
个人缴费(每年上限12000元)
缴费时可税前扣除(限额12000元/年);投资收益暂免;领取时按3%税率缴税
可月领或一次性领取
与其他养老保险的区别
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存在显著区别:基本养老保险为国家强制实施的第一支柱,多层次制度构架中的基础部分;企业年金为第二支柱,由企业自愿建立、企业与职工共同缴费,主要面向本单位职工;个人养老金则为第三支柱,个人自愿参加、仅由个人缴费。个人养老金强调“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作”的补充性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来源于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多由国家统一管理;而个人养老金资金由个人独立积累并归集至个人账户,自主选择投资渠道,独立于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总体而言,三种养老金互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保底养老,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提供额外储备,帮助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
收益计算示例
以年缴12000元、年化收益率4%为例,连续缴费25年后的账户总额可用复利公式估算:
假设退休后按月领取、还保持4%的投资收益,并计划领取20年,则月领取金额约为3000元左右;若选择一次性领取,则一次性可得约50万元资金(不考虑税费)。由此可见,长期缴纳个人养老金可积累可观资金,为退休生活提供补充保障。
适用人群及建议
个人养老金适合有稳定收入、具备一定积累能力的劳动者,尤其是无企业年金覆盖的职工、自由职业者和个体户等。建议在选择个人养老金时,首先衡量自身经济条件和风险偏好:年轻人可适当提高权益类投资比例以追求增长,中老年人则应增加债券类等稳健资产配置。投资方面,可考虑配置“目标日期基金”等适合长期养老的产品,它们会根据预期退休年限自动调整资产配置。总之,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重要补充,对符合条件的人群具有吸引力,参与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则,并合理规划投资和领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