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刚》,此词条收录于10/06,仅供参考
郝刚,男,汉族,1975年7月生,山东青岛人,博士研究生,四级律师。曾任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5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郝刚受贿、洗钱案,对被告人郝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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