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学键,男,汉族,1961年11月生,黑龙江兰西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
2016年11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人物履历
1978年10月——1980年08月 牡丹江商业学校商业经济专业学生;
1980年08月——1984年03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财会处科员(其间:1980年10月——1983年3月 辽宁财经学院商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4年03月——1987年10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财会处副科长、科长;
1987年10月——1987年11月 黑龙江省华侨友谊商品供应公司副经理;
1987年11月——1989年06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改革办主任;
1989年06月——1992年12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12月——1995年12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办公室主任;
1995年12月——1997年03月 黑龙江省贸易厅办公室主任;
1997年03月——1997年11月 黑龙江省桦南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挂职);
1997年11月——2000年05月 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6年3月——1999年1月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0年05月——2002年10月 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省经贸委委员;
2002年10月——2004年02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副市长;
2004年02月——2004年10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
2004年10月——2008年02月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年6月--2007年6月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8年02月——2010年07月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书记;
2010年07月——2014年12月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是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2014年12月22日,黑龙江省委常委韩学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黑龙江省委常委韩学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依法双开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因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决定给予韩学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提起公诉
2016年4月11日,据最高检官网消息,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开庭审理
2016年6月30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一案。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6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韩学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韩学键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吉林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定期宣判。
一审结果
2016年11月16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案,对被告人韩学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韩学键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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