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提前半个月出发,蹭上“五一”免费高速的房车博主,打算利用“十一”高速免费政策,提前上高速,预计这次能省下1400元的高速费。
9月30日,博主“慧慧在路上”告诉记者,她于昨日提前上的高速,因为路程不算太远,所以没提前太久。她说,今晚在服务区休息,明日先下高速回家过生日,再重新上高速,一路南下。她估算了一下这次旅途省下来的高速费用:“从内蒙古到我家大概400元,我再从家里出发南下,大概能省1000多元,加起来1400元左右。”这次旅途,她也想在网络分享提前上高速的攻略,提倡大家错峰出行,避免拥堵。
此前报道,5月2日,该博主称,4月11日,她和同伴提前半个月出发上高速,为边走边享受旅行,同时避免“五一”期间高速拥堵。她称这一路上经过了六十多个服务区,如果有吃饭等需求,就在服务区解决。由于她驾驶的是房车,车型并非小车,不清楚是否符合假期高速通行免费的政策,才发布视频询问网友。徐女士说,她也没想到视频会火,并非故意炒作。最后她免费下了高速,节省了一千五六百元的高速费用。
法律解读
“卡点蹭免”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节假日免费通行,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时间为准。”
从法律文本来看,该博主的行为并未违反现行规定。她确实在免费时段驶离高速,按规可享受免通行费的待遇。这种“卡点操作”虽然是打擦边球,但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属“合法避费”,不构成逃费、欺诈。
是否构成公共资源滥用?
法律依据:暂无明确条款界定“服务区长期停留”违法,但《公路法》第四十五条指出:“不得占用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影响正常使用。”
该博主长期驻扎服务区,虽未妨碍他人通行,但若服务区资源被大量占用(如电源、水源、停车位),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正当使用公共设施。一些服务区已出台规定:超48小时车辆需登记或驶离,若推行全国统一政策,她的行为或将受到限制。
是否会影响政策持续?
法律依据:政策制定权属交通运输部,当前节假日免费政策为行政优惠措施,并非法律强制。
若“蹭免”逐渐蔓延成普遍操作,政府可通过修法或出台新规(如最大停留时间、分段计费等)加以限制。政策是善意的,但一旦被系统利用,将可能导致“善意疲劳”,最终取消惠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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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当事人账号、青岛新闻网
编辑:马静欣
校审:施冰冰、马丹、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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