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丁克夫妻离世遗产留给谁,丁克夫妻、孤寡老人离世,遗产该归谁?丨说·法

第一批丁克夫妻离世遗产留给谁

第一批丁克夫妻离世遗产留给谁

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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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相关话题,

引发不少讨论。

据媒体报道,

2025年,仅在上海徐汇区就有

3000余名孤寡老人。

其中,老人在离世后,

其遗产无人继承的案例尤为常见。

这一数字

也戳中了网友对身后事的隐忧:

没有法定继承人,财产该归谁所有?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慧敏律师的专业解读!

1、没有法定继承人,遗产怎样认定?

我国主要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丁克群体、孤寡老人的遗产认定规则具体可分为三类情形:

一是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若被继承人生前与自然人、社会组织(如养老机构、社区服务团体)签订书面遗赠扶养协议,明确 “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则遗产按照协议约定处置。此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建议通过公证强化法律效力,避免后续争议。

二是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形,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公证遗嘱等形式),指定继承人(如兄弟姐妹)或受遗赠人(如某公益组织),则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需特别注意的是,遗嘱需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如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处分他人财产)。如丁克个体、孤寡老人在遗嘱中指定信任的非亲属作为继承人,或明确将部分遗产捐赠给公益组织,则可避免遗产因无法定继承人而陷入“无主”状态。

三是无协议、无遗嘱且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此类遗产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若被继承人生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普通居民,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如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若被继承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村集体)。

2、若想避免遗产成为“无主财产”,有哪些合法且有效的提前规划方式?

除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外,还可通过以下三种路径实现财产的定向传承:

(1)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财产换保障”模式),适用于无近亲属照料、需长期养老服务的丁克个体或孤寡老人。一是要选择扶养主体:可与专业养老机构、社区服务中心或信任的非亲属(如保姆、远房晚辈)签订协议;二是明确权利义务:需书面约定扶养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如日常照料、医疗陪护、丧葬事宜)、遗产交付方式(如生前转移部分财产、死后转移全部遗产);三是强化协议效力:建议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或由居委会、村委会作为见证人,避免扶养人违约或遗产范围争议。

(2)生前赠与 居住权登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模式),适用于希望提前将房产等核心资产赠与他人(如朋友、公益组织),但需保留自身居住权益的情况。需要注意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财产范围,并办理财产过户登记;设立居住权,同步签订《居住权合同》,约定居住权期限(如“终身居住”),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确保赠与人可终身使用房屋,受赠人不得擅自处分或驱逐。

(3)保险与信托工具(“金融化传承”模式),适用于拥有较多金融资产,需实现遗产精准分配、风险隔离的丁克群体。可通过购买终身寿险、年金险,或者设立家族信托,明确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信托受益金直接支付给受益人,无需经过遗产继承程序,避免无主风险。

(4)不动产信托(“资产专属管理” 模式),适用于持有房产、商铺等不动产,且希望实现 “资产长期管理 定向传承” 的群体,尤其适配无亲属可委托管理不动产、担心房产因 “无人照料” 闲置或损毁的孤寡老人,通过信托公司专业管理,实现不动产保值增值与传承目标。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刘丹

视频:李唯祎 李宗奇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韩玉婷 刘丹 刘旭雨

第一批丁克夫妻离世遗产留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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