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新婚家庭破裂:性生活不和谐,妻子无法忍受丈夫性功能不佳,女人性冷淡怎么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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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性冷淡怎么能改善
37 新婚家庭破裂:性生活不和谐,妻子无法忍受丈夫性功能不佳

V信【50051246】

女人性冷淡怎么能改善

      在夫妻的性生活中,妻子因种种原因表现得不主动,不配合,或应付了事,或表情淡漠,或拒绝同房,许多丈夫便称自己的妻子“性冷淡”。有的男子经常看...书刊和淫秽录像,把那些本已夸大的性描写与妻子的表现加以对照,也认为妻子有“性冷淡”。有个别的男子还以此为借口,在外边“拈花惹草”、“金屋藏娇”,使妻子感情受到极大的伤害,最后造成家庭破裂。

        其实,性冷淡是一种性功能障碍引起的疾病。对于一般医学知识不丰富的人来说很难掌握其特点,因此不能随意给妻子扣上“性冷淡”的帽子,应该由医生来决定。更不能自作主张去买一些“催情”药物给妻子乱吃。说实施,女人最忌讳听到“性冷淡”三个字,本来只是性生活不和谐,一听到这三个字,妻子心理受到伤害,恐怕真的会出现性冷淡,因此,丈夫应静下来找一找原因,必要时到医院进行咨询。

二个离异女人告诉你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不和谐真的会离婚

      夫妻生活不和谐确实可能导致离婚。

      婚姻稳定的要素与性的重要性:根据黄菡老师的观点,构成婚姻的三大要素是感情、经济和性,满足其中两项婚姻通常较稳定,三项满足则为完美婚姻。现代社会中,性作为成年男女的刚性需求,其和谐程度对婚姻质量的影响愈发显著。夫妻生活不和谐可能直接动摇婚姻根基,成为离婚的隐性导火索。

      案例一:念念——无性婚姻中的情感与需求错位

      情感背景:念念与丈夫从校园恋爱步入婚姻,曾拥有纯粹的感情基础。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过度熟悉导致亲密行为消失,婚姻逐渐演变为“无性状态”。

      核心矛盾:念念渴望通过亲密接触确认被爱与被需求,而丈夫以“没有感觉”为由拒绝。这种需求错位使念念产生自我怀疑(如“是否因生育失去吸引力”),进而引发自卑与不安。

      结果与反思:念念最终因无法忍受无性婚姻而出轨同事,并选择离婚。她明确表示,性需求未被满足直接导致了对婚姻的绝望,而非传统理由如“性格不合”。

      案例二:小贝——性功能障碍引发的信任危机

      情感背景:小贝与丈夫通过相亲结婚,婚前亲密行为仅限于牵手和拥抱。她原以为丈夫的保守是正人君子的表现,但新婚夜发现丈夫存在性功能障碍。

      核心矛盾:小贝主动建议丈夫就医,但丈夫因面子问题拒绝,甚至反咬小贝“没有吸引力”。这种推诿与指责导致小贝对婚姻彻底失望,认为“味同嚼蜡的生活无法持续”。

      结果与反思:小贝在父母支持下离婚,并与现任男友体验到和谐的性生活后,深刻认识到“性是爱的行动表达”。她指出,性满足能强化情感联结,而长期缺失则会导致矛盾激化。

      社会现象与隐性真相:现实中,多数夫妻因顾忌颜面,不会将离婚原因归结于性生活不和谐,而是以“性格不合”“没有感觉”等理由掩盖真相。这种误导使年轻人忽视性在婚姻中的重要性。案例中的念念和小贝通过亲身经历揭示:性需求未被满足会引发自卑、信任危机甚至出轨,最终导致婚姻破裂。

      性对婚姻的深层影响:性不仅是生理需求,更是情感联结的纽带。和谐的性生活能增强伴侣间的信任与满足感,而长期缺失则可能导致情感疏离、自我怀疑甚至背叛。如小贝所言,“技术好的都能约出感情”,何况是夫妻?性生活的质量直接影响婚姻的稳定性与幸福感。

中产夫妻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性生活,无性无爱的婚姻是为了什么?

      还能为啥,为了凑合过呗。

      我有个同事就是这样,两人都是体制内的,孩子7岁,和老婆无性7年多。夫妻两个都不老实,男的把钱基本都花在沾花惹草上,女的情夫换了一个又一个。几年前有一天,他老婆和情夫在大堤上车震被巡堤队发现了,两人衣衫不整被堵在车里,其中一个巡逻队员认识他们两夫妻,于是偷偷地给我同事通风报信。巧的是当时我正和这个同事在闲坐,亲眼看到他接到电话,又亲眼看到他毫无波澜的说没事他早就知道。同事告诉我说他和他老婆早就各玩各的,家里的铁锅都快锈穿了。钱也是各花各的,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抢着带,连养小孩的费用都不需要他们出。我就问:“那为什么不离?”

      “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说这句话的时候,同事的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

      他们周末也会带着孩子一起去游乐园,发一些看起来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朋友圈。日子就这么在失控与掌控之间微妙地度过。

      后来我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听说他们现在还是老样子,越来越多人知道他们的真实情况,但表面上谁也不提,谁也不说。

法律规定丈夫在婚姻关系中没有性权利和生育权,是否意味着婚姻在法律意义上已经被异化和否定?

      在婚姻问题上,如果你还相信婚姻法个中国司法机构,那你活该被剥削到死。

      中国的民法典婚姻篇,基本结构和内容是一个连《合同法》的脚趾头都比不上的烂法。

      至于中国司法机构?

      一个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出来的,整个了最高检,最高法两个核心的体系的,一个公然推行“非亲历不可知”理论的在当头儿的体系,你觉得能有啥好的?

      我只能说,牺牲几代中国男性打造的新中国,经济上强大了,军事上强大了,技术上强大了。最后一个社会的最后保险—整个司法系统被NGO们污染掉了,真输的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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