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此词条收录于10/09,仅供参考
督察,中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主要职责是监督人民警察遵守纪律和依法履行职权。
1995年2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安督察制度由此建立。1998年5月,公安部警务督察队(之后改建为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成立,标志着这支“管警察的警察”队伍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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