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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新婚男子性功能障碍引发家庭矛盾,妻子不满要求分手
V信【50051246】
男人性能力不好女人会提分手吗?
男人性能力不好女人可能会提分手。
性能力不好对男性及其伴侣关系可能产生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影响性生活质量:男性性能力不佳可能导致性生活时缺乏激情,对性欲的满足感下降,从而影响夫妻性生活的质量。性生活是夫妻关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这一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夫妻之间的矛盾。
引发心理障碍:性功能异常可能导致男性对性生活产生恐惧、担忧等心理障碍,这种心理状态不仅影响男性的自信心,还可能进一步加剧性能力的问题。这种心理障碍也可能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双方沟通不畅,感情疏远。
导致家庭矛盾:由于性功能障碍,男性可能会减少性生活的次数,导致妻子得不到性满足。这种长期的性不满足很容易引发夫妻之间的矛盾和争吵,甚至可能导致家庭破裂。虽然女性可能不会直接因为性能力问题提出分手,但长期的矛盾和不满可能会让她们逐渐对这段关系失去信心。
社会压力与面子问题:虽然现代社会对性问题的看法已经越来越开放,但性能力不佳仍然被视为一种“缺陷”,可能给男性带来社会压力和面子问题。这种压力不仅影响男性的心理健康,还可能对夫妻关系产生间接影响。女性虽然可能不会因为面子问题直接提出分手,但长期的压力和不满可能会让她们对这段关系产生怀疑。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人的情况和反应都是不同的。有些女性可能会选择积极面对问题,与伴侣一起寻求解决方案,如咨询男科医生、尝试改善性生活的方法等。而有些女性则可能因为长期的性不满足和矛盾而选择分手。
当男性面临性能力问题时,应及时与伴侣进行沟通,共同寻找解决方案。也可以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通过检查明确病因,并在医生指导下规范治疗。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沟通,很多性能力问题是可以得到改善和解决的。
没有子女和共同财产,婚后发现男方有性功能障碍,起诉离婚容易吗?
我咨询了好几位律师,都建议这种情况尽早诉讼,拖的越久对女方越不利,时间越长法院判离的可能越小。如果第一次没有判离,可以分居半年后再诉讼,据说多半情况会判离,没有离不掉的婚。
如何避免当龟男?
多和女生交朋友,把她们当哥们处就行了。
你人品过关,她们一般都会给你推荐很多合适的女孩子,你要是长得出众,不小心魅力大发,你就会获得“哥们”的表白。
记住,是做哥们。
多的我也懒得写,能悟就悟吧。
失踪 9 年精神障碍男子被卖多个黑砖厂,涉事人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何保障特殊群体生命健康?
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精神障碍,从村里的路上消失。
九年,
不是九天,不是九个月,是九年,
人去哪儿了,
家人以为他不在人世了,哭过找过绝望过。
九年后,他回来了,像从地狱里爬出来一样,
一身伤疤,牙齿掉光,瘦到脱形,
他说他被人强行地,拉上了车,之后就一直在那黑砖厂辛勤地干活。
一个厂子换一个厂子,像个物件一样被卖来卖去。
这九年他在我们脚下的土地上,过着奴隶的日子。
这不叫新闻,这叫魔幻,
魔幻的不是一个精神障碍患者的遭遇,
魔幻的是,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
我们讨论着人工智能,我们探索着星辰大海,我们自豪于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
可一个大活人,就在我们眼皮子底下,被当成牲口圈养了九年。
现在人找到了,我们来聊聊法律,聊聊责任。
虽然聊这些,都显得那么苍白,
首先那些把他从路上“顺走”的人是什么行为?
这不是“带走”,不是“收留”,这是绑架,
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将人掳上车,使其脱离家庭,失去自由。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
如果期间还有殴打、侮辱,那更是罪加一等,
接下来是那些“工头”那些把他从一个砖厂卖到另一个砖厂的中间人。
他们收的钱,叫“服务费”,
多文明的词,
把一个丧失部分行为能力的人,当成商品交易,收取“服务费”。
这是对“人”这个字最恶毒的侮辱,
这叫拐卖人口,也叫组织强迫劳动,
他们利用受害者的精神障碍,使其无法反抗,无法逃离,甚至无法清晰求救。
这是最卑劣的恶行,
最后,是那些砖厂的“老板”们,
他们是这条黑色产业链的最终端,是食利者,
他们买来的不是劳动力,是奴隶,
他们支付的不是工资,是“圈养费”,
他们提供的不是宿舍,是囚牢,
强迫劳动罪,是写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里的。
在这些“老板”的眼里法律或许还没有一块砖头那般坚硬。
他们敢这么做,底气从何而来,
一个精神障碍者,没有话语权,没有反抗能力,家人找不到,社会不知道。
他是完美的剥削对象,
用坏了,扔掉就是,
就像这次,把他扔在半路上,让他自己“走回家”。
这是何等的有恃无恐,
仿佛在说:我用完了,你们谁爱管谁管,反正我没事。
整个事件里,最让我不寒而栗的,是一个词,
“敏感”,
受害者家乡的村干部说,这事“比较敏感”,
我实在想不通,
一个公民被非法拘禁、被强迫劳动、被人当成奴隶贩卖九年,有什么“敏感”的?
难道不是应该震惊,应该愤怒,应该立刻启动最严厉的追责程序吗?
“敏感”这个词,就像一块遮羞布,
它遮住的,或许并非罪犯的脸,而是一些人失职、渎职所带来的尴尬。
一个大活人在辖区内消失,九年间杳无音信,
一个黑砖厂在辖区内长期存在,圈养着残障人士做苦工。
这不敏感吗,
等到事情败露,家属找上门,一句“敏感”是想把水搅浑,还是想让事情“内部消化”?
我们不得不问,这九年里,那些看不见的手,做了什么?
家庭报警了,为什么没有下文,
失踪人口信息系统,为何没能捕捉到任何线索?
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残联、公安机关,日常的排查和走访,又在哪里?
是不是只要不出人命,只要不捅到媒体上,就可以一直“不存在”?
保障特殊群体的生命健康,不是一句口号,
它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也并非写在文件里的政策。
它是具体的行动,
如何保障,
把这些罪犯,从掳人的、贩卖的到用工的,一个都别放过,依法顶格严惩。
追责,
这九年间,谁该发现而没发现?谁该作为而没作为?
那句轻飘飘的“敏感”,背后站着谁,
必须有人为这失丧的九年负责,
否则今天我们解救了一个寇先生,明天就可能出现无数个王先生、李先生。
最后要建立一个真正有效的预警和干预机制。
特别是针对精神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群体,它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最为轻易地会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他们的失踪,不能仅仅被当作一个普通的走失案件。
这张网,现在看来,漏洞太大了,
一个人的消失,微不足道,
但当他以奴隶的身份重新出现时,拷问的是整个社会的良心。
阳光之下,岂容“黑砖窑”烧得这么旺,
朗朗乾坤,岂容“奴隶主”活得这么滋润,
这起案件,不是一个悲惨的故事,而是一个响亮的耳光。
打在每一个对此麻木、对此不作为的人脸上,
希望这一次的追查,能如同那锐利的手术刀一般,精准地深刻地将脓疮完完全全地剜除掉。
而不是像以往某些事件一样,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最后留下一地鸡毛和公众的叹息。
我们等着看,
这个世界,不该是这个样子,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尽管本案受害者为成年男性,但其精神状态特殊,贩卖和收买行为的本质与拐卖类似,相关罪名的适用可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裁定,或以其他罪名如非法拘禁罪的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侮辱、侵害残疾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