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源遇到抽象的拉宏,左手利群,右手芙蓉王,"源式舞蹈"引爆全网!但模仿者可能已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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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种被称为"源式舞蹈"的魔性表演在短视频平台迅速走红。舞者通常左手持利群香烟,右手拿芙蓉王烟盒,配合着特定节奏的音乐和标志性动作,创造了一种令人过目不忘的表演形式。

这种舞蹈看似简单随意,却以其独特的视觉符号和节奏感,迅速吸引了大量网友模仿。然而在这股热潮背后,却隐藏着不少知识产权风险——从舞蹈动作的版权归属到烟草商标的使用边界,从个人模仿到商业变现,处处都是法律雷区。

爱刷短视频的宝子们举个手!

这个夏天尾巴,谁还没被 “源式舞蹈” 洗过脑嘞?

近日,一种被称为"源式舞蹈"的魔性表演在短视频平台迅速走红。舞者通常左手持利群香烟,右手拿芙蓉王烟盒,配合着特定节奏的音乐和标志性动作,创造了一种令人过目不忘的表演形式。

当王源遇到抽象的拉宏

"源式舞蹈"的走红几乎是瞬间的。从最初几个短视频创作者的无心之作,到成为全网挑战,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相关话题播放量已达数十亿次,成为2025年夏季最火爆的网络文化现象之一。

这种舞蹈的核心特征十分明显:左手利群,右手芙蓉王的标配道具,配合着上下摆动的手臂和独特的腿部动作,形成了一种奇妙的视觉符号体系。这种极简却极具辨识度的设计,让其极易被模仿和传播。

随着热度攀升,各种变异版本层出不穷:

戏曲版:融入中国传统戏曲元素

街舞版:加入霹雳舞、锁舞等专业街舞动作

母婴版:用奶瓶代替烟盒,倡导健康理念

地域版:结合各地方言和文化特色进行再创作

当王源遇到抽象的拉宏

这波模仿热潮并非空穴来风。自2025年6月以来,抖音平台上就涌现了大量模仿王源演唱的视频,“依靠王源打响名号”迅速成为热门话题。这些视频大多采用模仿秀、对口型等形式,借助王源的名气获取关注和流量。

"源式舞蹈"并非第一个与"源"相关的网络争议。2025年7月,博主@拉宏桑发布的一则创意剪辑视频就将王源推上风口浪尖。

视频中,王源回答音乐问题的内容(如"热爱唱歌""希望唱一万年")与"卖水果"的对话被巧妙拼接,虚构出"王源私下是水果批发商"的荒诞故事。话题,引发全网热议。

虽然视频标注了"抽象小剧场",但未明确提示虚构性,导致部分观众误解为真实采访。这种恶意剪辑行为不仅涉及著作权侵权,还可能侵犯王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凸显了网络内容创作中的知识产权边界问题。

从知识产权角度看,"源式舞蹈"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独创性。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即使"源式舞蹈"最初只是简单几个动作,但如果这些动作的选择和组合体现了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并能够传递一定的思想情感,就可能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舞蹈作品。

独创性的认定标准:

动作设计是否具有原创性(非抄袭或通用动作)

动作组合是否体现个性化选择与编排

整体是否形成可识别的表达风格

如果"源式舞蹈"符合这些标准,那么未经许可的公开表演和传播就可能构成侵权。

随着"源式舞蹈"热度飙升,商业机构也开始蹭热度,这进一步加剧了法律风险。

商业使用场景:

商场举办"源式舞蹈"比赛吸引客流

培训机构开设"源式舞蹈速成班"收费教学

企业让员工集体表演"源式舞蹈"作为宣传手段

网红通过表演"源式舞蹈"吸引打赏和广告合作

这些商业性使用行为可能已经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未经许可表演他人舞蹈作品属于侵权行为,除非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即使是个人在短视频平台上的模仿行为,如果视频带有商业属性(如接受打赏、植入广告),也可能需要获得授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5年5月的一起判决中明确表示:"著作权法并未以商业性为侵权的前提条件。未经许可的公开传播即构成侵权,是否盈利仅影响赔偿金额的确定。"

"源式舞蹈"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元素是烟草产品的展示。左手利群、右手芙蓉王的视觉配置,已经成为这种舞蹈的标志性特征。

这种配置引发了额外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烟草广告。虽然舞蹈中的烟草展示可能不构成传统意义上的广告,但仍然存在变相宣传烟草产品的嫌疑。

商标使用边界:

利群和芙蓉王都是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

未经许可在商业表演中使用这些商标,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即使是非商业使用,如果可能造成混淆或贬损商标声誉,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舞蹈确实构成了对烟草品牌的宣传,烟草公司是否可以主张权利?或者反过来,如果有人用竞争对手的烟草产品进行表演,烟草公司是否可以阻止?这些问题都为原本就复杂的知识产权问题增添了新的维度。

当王源遇到抽象的拉宏

此外,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是:谁真正拥有"源式舞蹈"的版权?

从目前情况看,这种舞蹈似乎是在网络集体创作中逐渐形成的,没有明确的原创者。这种背景下,版权归属变得模糊不清。

即使有人声称是原创者,也很难证明自己是第一个创作出这种舞蹈的人。况且,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一旦某种内容走红,真正的原创者往往被淹没在海量的模仿者中。

这种情况使得维权变得异常困难。即使有人的版权确实被侵犯,也很难采取有效的法律行动。

虽然直接模仿"源式舞蹈"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但创作者仍然可以通过合理方式借鉴和创新。

合理使用之道:

借鉴思路而非照搬表达:学习"源式舞蹈"成功的原因(如强烈的视觉符号、简单的动作设计),而不是直接复制其具体动作

进行实质性创新:在借鉴的基础上加入足够多的原创元素,使新作品具有自己的独创性

注意元素替换:避免使用可能引发法律问题的元素(如烟草产品),可以替换为其他具有类似视觉效果的物品

尊重原创精神:即使无法找到原始创作者,也应当在适当场合表明灵感的来源

"源式舞蹈"的爆红和王源的恶意剪辑事件展示了互联网文化的活创造力,这种来自民间的即兴创作往往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文化效应。然而,随着这些内容从民间娱乐走向商业利用,知识产权问题不可避免地浮出水面。

下次当你想要模仿这种"左手利群,右手芙蓉王"的舞蹈时,或许可以先想一想:这是否已超出合理使用的边界?或者更好的方式是,从中汲取灵感,创作出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舞蹈风格。

毕竟,模仿可能带来短暂的流量,但真正的创造力永远值得尊重和保护。在知识产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怎样在创新与侵权之间找到平衡,是每个内容创作者都需要面对的课题。

对于蚂蚁集团投资芯片企业,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编辑 | 杜丽丽

审核 | 朱志欢

来源 | 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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