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最近在网上刷到这样一个问题:
「医生在路上遇到突发疾病的陌生人,到底该不该救?」
这一问,评论区可是乱成了一锅粥。有的说救有的说不救,可是在普通人眼里,医生救死扶伤不应该是职责所在吗?作为医疗从业者,他们背后究竟面临着怎么的困境?
急救证背后的悖论
评论区常有网友质问:「医生救人天经地义,为什么非要急救证?」
在医生急救培训中,反复强调「第一目击者」认证的重要性。非专业人员在慌乱中错误搬动颈椎损伤患者,可能导致永久瘫痪;未经训练的胸外按压若力度位置偏差,可能造成肋骨骨折甚至脏器破裂。而公众期待的「无证施救」,其实是要求医生在脱离执业环境后,还要承担比持证急救员更高的责任风险。
来源:网络
更尖锐的矛盾在于:如果社会鼓励医生无证上岗救人,那为何要设立院前急救资质考核?当医生在 120 急救体系外施救时,那些严格到以毫米计算的气管插管深度标准、必须双人核对药品剂量的操作规范,在露天环境该怎样执行?急救证可以算是确保施救行为科学性的底线。
首诊负责制下的隐形锁链
很多同行不敢亮出医师资格证,源于医疗体系内部的「首诊负责制」。这个制度的本意是确保患者得到连续性诊疗,但在院外急救场景却可能成为道德枷锁。
医生在街头亮明身份施救,可能被默认为「接诊医生」,需要对后续所有治疗环节负责。而现实是,院外急救既没有护士核对药物剂量,也没有仪器监测生命体征,更缺乏完整的病历记录。这种制度性风险,迫使许多医生选择仅作口头指导或基础生命支持。
来源:视觉中国
更现实的是,在院外实施急救后,如果患者后续出现并发症,家属完全可能追溯认定「第一接诊人」责任。
急救设备的缺失与公众认知的错位
公众往往忽视急救对设备的依赖性。在急诊室,心肺复苏需要配合除颤仪、呼吸球囊、急救药物形成完整链条。但80% 的公共场所急救箱存在药品过期、器械缺失问题。
同时,更典型的认知冲突发生在急救技术层面:医生指导家属进行海姆立克急救法,常有围观者坚持「拍背催吐」;实施心肺复苏造成肋骨骨折,可能面临「抢救过失」的指控。
除颤仪图片 来源:网络
这种专业救治与公众期待的落差,在 AED(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上更尤其是。虽然法律规定非专业人员使用 AED 免责,但医生若在院外指导他人使用,仍需对设备状况、操作流程承担专业责任。社会将医生视为「移动的急救站」,却未同步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他们每一次伸手都可能变成赌上职业生涯的冒险。
写在最后
小编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让大家看看这种紧急情况下医生们的不容易。其实现在的急救制度确实需要再完善。
比如在公共场所配备可远程连线急救中心的智能急救箱,立法明确善意施救者的有限责任,建立院外急救与医院的无缝对接机制等等。只有这样各位医生同仁们才能在救人的时候不需要考虑那么多,尽自己的里伸出援手。
接下来看看评论区的大家是怎么看待的。
@多巴酚丁胺162
曾经差不多一样的经历,应急抢救完,被要求写书面病历,抢救过程,所在单位,科室,电话,还全程录像,保留后期需要时候再对接,本来出于救死扶伤的帮助,现在变成脱离不掉法律追责可能,以后再也不多管闲事了。
@蒙奇d路飞
救人的首要任务是保障自己的安全,急救书写的,只要我觉得不安全,就应该综合判断,一个人、一群人、有监控、特殊人等待,然后再去实施!
@乞丐羊
出手过,万幸救回来了,毫无悬念的被索要姓名单位电话,当然不是感谢我用的,毕竟没有收到感谢。
以后。。。不知道。。。
应该还救。
@河西晋人
这事确实让人纠结,按理说应该救,法律也有免责条款。可多次出现的在乘坐交通工具途中医生作为乘客抢救患者之后被乘务人员当场要求登记的现象让人后怕,也令人心寒。
@dxy_1j3o99gr
这个问题一直都是个双面问题,要是我如果病人情况真的很危急,我会第一时间打急救电话,找几个路人一起当见证,如果没有就先拍视频留证,然后再抢救,如果实在不放心,也没有人要求你必须要上去。如果不急就打电话,帮他提供周围环境,等救护车来。
以上内容来自丁香园 App 医生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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