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范围内
餐饮、商超、小商店等场所
实行 “五停”的通告
为做好超强台风“桦加沙”的防御工作,根据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要求,请全市范围内各类型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小商店响应政府号召,立即停止经营,落实“停业”措施,在“五停”期间不得营业,待解除“五停”措施后方可恢复营业。各区(功能区)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镇街共同督促辖区内各类型餐饮场所、商场超市、小商店落实“停业”措施。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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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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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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