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

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制度》,此词条收录于10/04,仅供参考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账户资金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制度为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4月21日,个人养老金顶层制度设计文件《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炉,《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实施。《意见》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2022年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在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社部将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制定2022年调剂资金调拨方案并做好资金调拨工作,进一步统一规范各省养老保险政策。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2022年11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发布。2022年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正式启动实施。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作为首批银行在全国36个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城市或地区,正式上线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和基金交易业务。制度规定: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实施。截至2024年12月10日,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数已经超过了7000万人,个人养老金产品中的储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数量分别为466只、200只、144只、26只。2025年8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对外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丰富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个人养老金制度实际上是为居民提供一个将个人储蓄转为投资的渠道,将来一笔笔小资金汇集到一起,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投资。不仅为个人提供了更丰富的投资机会,也可通过规模效应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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