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此词条收录于10/03,仅供参考
山东大学法学院隶属于山东大学,是山东大学下属学院之一。1980年,山东大学在科学社会主义系开设法学专业,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山东大学法科教育。1981年,山东大学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任系主任。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任首任院长。截止2024年2月,山东大学法学院现任院长为周长军。
2016年,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正式启用,法学院是山东大学从济南搬迁到青岛校区的6个学院之一,于2017年迁入青岛校区,并在济南洪家楼校区保留了一定的办学空间,成立了山东大学交叉法学研究院。截止2024年2月,山东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山东大学法学院获批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双基地(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型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